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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桔园谈判

案件背景

张三和李四均为湘西XX村村民,现居长沙,之前在乡下共同承包了一片桔园,约10亩,该果园本为张三家从2000年开始承包,2008年左右因无力支付承包费,李四代其缴纳,两家遂共同承包,共享收益。该果园种植的柑橘为当地原生品种,产量和销量一般。两家先后来长沙打工后,委托老家亲友打理,年产柑橘5万斤左右,扣除各项成本后两家收益为3万元。目前该果园在当地的转让估价约为20万元。双方现在都想单独获得果园承包权,发生争议。